问题 | 深圳市辖区民警管什么 |
释义 | 深圳市辖区民警查派出所管辖范围,主要是先清楚自己的所属的街道、镇等行政区域,一般以街道、镇等行政区域设定派出所管辖区域,但一些地方因需要也会设立派出所。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政委、教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辅警,大多数设有案件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设有巡逻民警。(一)负责分局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按照市公安局计划,管理分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及警衔申报等工作。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三)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治安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区消防管理和救援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受理、审核辖区内各类入户申请;负责辖区内外来人员暂住证的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少年儿童证》;负责向市公安局上报人口信息资料。 (五)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权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及其他危险物品。 (六)负责辖区内保安行业的指导与管理;协调、指导基层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依法监管各类犯罪刑满、劳教释放等人员,指导基层派出所帮教违法青少年工作。 (七)负责辖区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分局下设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对分局所属各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十)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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