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解决房产拆迁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房屋拆迁活动中,常会出现被拆迁房屋本身存在纠纷,直接影响到拆迁活动的进行。如果是被拆迁房屋本村存在产权纠纷,拆迁方通常要求先处理产权纠纷之后确定产权归属,再与权利人签订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解决拆迁房屋产权纠纷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1、协商达成协议并公证,多个权利人主张房屋产权可以协商权利分配,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相应的协议同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2、司法途径处理。对于产权不明或因历史原因无法确认产权的,可以根据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司法确认;或者房屋存在多个继承人或者抵押权人,那么也应当先通过诉讼确认房屋产权之后,再由权利人与拆迁方进行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的沟通与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七条《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包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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