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限行的,2016年4月15日起,龙华新区外地车限行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龙华新区限外的时间段为2016年4月15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 2016年4月15日起,龙华新区外地车限行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早晚高峰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道路拥堵情况,深圳将于2016年4月15日起调整早晚高峰期间外地号牌车辆在全市行驶路线和区域,在去年限外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原关外区域中心区域道路,请广大外地号牌车友留意。深圳交警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罚。龙华新区外地车牌限行区域主干道: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龙华新区外地车限行区域其他车道:玉龙路、新区大道、石龙路、新区大道、金龙路、明塘路、梅龙路、民丰路、民康路、留仙大道(福龙路至梅观路段)、民治大道、民宝路、民安路、中梅路、油松路、工业路、布龙路(福龙路至梅观路段)、龙胜路、简上路、人民路、龙胜路、腾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梅龙大道、明清路、和平路、清泉路、青龙路、龙观路、龙观东路、中环路、大河路、大浪南路、华荣路、华悦路、华旺路、华昌路、华兴路等。 处罚规定: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此次扩大的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予以罚款处罚,即罚款300元、扣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