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法左让右怎么理解 |
释义 | 交通法左让右理解如下: 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应该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这是因为我国的汽车驾驶位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遮挡视野范围大,处于十字路口左侧的车辆更容易发现右侧车辆,而右侧车辆处于视野劣势。 交通法规的让右原则如下: 1、同等道路情况下,左侧让右侧; 2、不同等的道路,次路让主路; 3、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4、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最高行驶速度。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综上所述,左让右是字面意思。同一个路口,冲西向东行驶过来的非机动车如右转,需让从东向西行驶过来在路口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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