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关系能否因离婚断裂 |
释义 | 继子女关系是否因离婚解除:如果继子女是未成年,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一般情况下,再婚关系终止,无论是因为离婚或是生父母死亡而终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均不当然解除。 一、怎样断终止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1.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该子女应当由生父母抚养。 2.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死亡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情形下一般不允许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生父母中的另一方愿意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继父母同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继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3.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允许解除。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或者双方关系恶化导致继父母或者继子女主张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以解除。但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后,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继子女应当给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二、确认抚养权是否不存在血缘关系 确认监护权不存在血缘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他们有婚姻关系和教育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解除。由此推断,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亲)和继母(父亲)都要求抚养子女,监护权归生父母所有。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受过抚养教育的继子,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三、什么情况可以解除继父母的子女关系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 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 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第三,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第四,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 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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