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和定立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订立和定立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二者只是不同的口语化产物,二者都是指双方或几方把商定的事项用书面形式肯定下来。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 一、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条件 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订立合同的方式 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是指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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