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见义勇为产生的财产损失找谁补偿 |
释义 | 见义勇为产生的财产损失找谁补偿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及法理,当有明确的侵害人且侵害人有赔偿能力的财产损害赔偿问题,按过错责任原则,由侵害人负赔偿责任,其赔偿数额应与受害人受到的损害一致;当有确定的侵害人且侵害人有赔偿能力的,人身权益损害赔偿问题,首先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数额主要有因致害行为而承担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其次,受害人应根据受益情况进行适当补偿;当没有侵权人或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时财产及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问题,赔偿权利人可要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的补偿(而非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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