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是让进入法庭的当事人和旁听人员交出手机。担心在庭审时有人打电话,或者接听电话担心在庭审时有人打电话,影响法庭纪律。 2、未经允许,在法庭不允许录音,或者录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