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利益输送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产输送给本人、或特定关系人。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利,请托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或向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5、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