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的命令由执行员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