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未交房的房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未交房的房子属于期房,对期房这种情况,在进行离婚分割的时候会根据是否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来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会按照协议或者按照男女平等原则来进行分配,当然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是有法律的约束力的。 一、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房子是男方的,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男方自愿加上女方名字,这种情况属于男方自愿赠与女方房子,房子在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分配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或者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拟定财产分割协议。 二、一方隐瞒债务离婚如何处理 离婚一方隐瞒债务,还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况的,那要重新财产分配。离婚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方为了多占财产,那么就有可能会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通过隐藏、隐瞒等方法,来逃避财产分割。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对于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分,应当基于债务的实际形成原因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原因形成的债务,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关偿还的义务,如果对相关情况的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进行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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