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还工程保证金的案由是什么 |
释义 | 包方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退还保证金,应当依照定金法律关系的要求来确定案由,从而其管辖也应适用一般的合同纠纷的管辖,而不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属管辖。 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问题。 二、怎么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准备答辩和请求。被告一旦向法院就起诉事项做了实质性答辩,就表示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权,日后就不得再以此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出抗辩; 3、提证据保全程序。对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若日后有灭失、湮没或难于使用之虞时,一方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4、提供诉讼证据。凡是诉讼当事人想要证明他在诉讼中所主张的事实或要求,都必须首先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而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笔录等; 5、进行保全措施。为防止被告隐匿、变卖或转移财产,使原告日后得到胜诉时一无所获,使得法院判决无从强制执行,那么就要及时申请保全程序; 6、进行案件审理。按照选择的管辖的法院,确定具体的审理和答辩; 7、裁判和上诉。在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之后,要是有不服的,可以及时去上诉。 三、施工合同保证金是指什么 施工合同保证金是指一种担保合同或者担保行为的金钱质,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有对工程质保金的具体规定,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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