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持械劫狱罪该如何界定 |
释义 |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 一、暴动越狱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1、暴动越狱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 2、暴动越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3、实施暴动越狱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 4、暴动越狱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二、服刑人员在监狱死亡如何处理 服刑人员在监狱死亡后有以下几点: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3、如果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偿; 4、如果是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三、监狱与拘留的待遇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拘留所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2、职能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拘留所的职能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监狱的职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3、关押人群不同。看守所关押人群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拘留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监狱关押的人群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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