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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自己进行起诉离婚
释义
    1、写民事诉状;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5、开庭,判决。
    法律分析
    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5、开庭,判决。
    那么,夫妻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二)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夫妻需要离婚的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然后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当然,此时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行,否则也是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自己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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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