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的证据如下:(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衍生问题: 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是什么? 欠钱不还,进行起诉的流程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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