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订餐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多少个月 |
释义 | 6个月。省食药监局集中约谈百度外卖、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负责人,要求其履行“十项义务”,切实规范入网商家经营活动。根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根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履行备案、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审查核实、设置机构及人员、公示、记录、抽检与检测、投诉举报处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送餐管理等“十项义务”。按照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鼓励其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二)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三)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五)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