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署的截止日期是否可以晚于合同的起始时间? |
释义 | 合同签订时间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但以签订之日为准。合同生效时间根据合同类型和约定有所不同,可以是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也可以是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或交付定金时生效。特定合同可能需要经过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有争议,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合同签订时间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吗 合同签订时间可以晚于合同开始的时间,但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可以吗 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争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协商,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履行证据解释,或者诉讼解决。 三、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有效,是对合同性质的判断,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通过合同生效时间予以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 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约定条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则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或交付定金时,合同生效;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经过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经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 结语 合同签订时间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但以签订之日为准。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合同一般先成立后生效,但劳动合同等特殊情况除外。合同生效时间可通过合同条款、履行证据解释或诉讼解决。合同生效时间有多种情况,如签字盖章、特别约定条件或期限到来、交付定金等。经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的合同也会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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