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停供暖后又想供暖了怎么办 |
释义 | 暖气报停后,只需要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报停单、房产证明以及用户服务卡到营业厅办理重新开通即可。 各地管理方式不同,所以具体材料可能会有差异,建议提前拨打服务热线进行了解。注意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并按照规定,向供暖公司缴交相应的费用。 具体步骤和流程以供暖公司规定为准,如果没有办理重新开通,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支付供暖费用,就无法顺利享受暖气。重新开通暖气之前,需要先对管道及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果发现漏水或其他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避免供暖后出现漏水,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 办理重新开通暖气的手续之后,要将暖气片重新清洗一遍,注意不是将表面灰擦掉就可以,包括暖气片的缝隙也要清洗干净,否则供暖后,灰尘会随热气浮在空气中,影响室内人健康。 用户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热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热用户供热; 2、对热经营企业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请求赔偿由于热经营企业的责任或者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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