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认缴资金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在注销的时候,不存在外债,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将公司规定的认缴资金进行补缴,只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公司注销即可。 2、如果公司存在外债,那么公司就会涉及到债务的偿还问题,因此在公司资产不够抵还债务的时候,就需要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的章程设立的注册资金进行实缴,来偿还外债。如果外债还超出,则与公司其他人无关了,如果有余则将按公司的股东比例进行返还。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公司不存在外债,公司的认缴资金就没有必要进行实缴补缴了,如果存在外债,那么肯定是需要补缴的资金去缴纳公司的债务的,这样才能做到公司的合法退出市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