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父母离婚的房产归谁?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离婚多年后,父亲去世了,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定,遗产将归父亲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没有遗嘱,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至于房产继承公证费,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的通知,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根据继承公证的程序,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继承公证和产权登记等过程。 法律分析 一、父母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房产归谁 1、 父母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是什么 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2、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3、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4、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低收费200元。 5、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父亲去世后,房产的继承权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同时,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公证费用按照房屋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此外,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的通知,财产继承的公证费用按照受益额比率收取。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继承公证和产权登记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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