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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民事枉法裁判罪?
释义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在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仍然做出判决;
    第三,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扰乱了审判秩序;
    第四,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行为。
    一、犯了民事枉法裁判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民事枉法裁判罪一般的判刑规则:
    1、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二、哪些情形下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属枉法裁判但仍为之等条件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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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