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公积金无原单位转移办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无原单位转移需要以下材料: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只需提供原件)、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身份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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