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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西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释义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包括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按3.5倍征收,无配偶且未达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50%征收,无配偶且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30%征收,重婚生育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7倍征收。
    法律分析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拓展延伸
    江西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和申请流程
    江西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和申请流程是指在江西地区,确定抚养费金额的方式以及申请抚养费的步骤。根据江西相关法律法规,抚养费的计算一般考虑父母的收入、财产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申请抚养费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等;其次,向当地法院递交申请书,并缴纳相关费用;接着,等待法院受理并安排调解或审理程序;最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执行抚养费的支付。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申请流程可能因个案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法院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六条详细规定了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不同情形,双方当事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征收。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情况,征收标准为计征基数的3.5倍;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且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情况,征收标准为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且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情况,征收标准为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对于重婚生育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情况,征收标准为计征基数的7倍。申请江西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当地律师或法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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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