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即是变更抚养权的归属,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经过协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种是具有正当理由向法院起诉变更,比如原直接抚养人因病或者因残无法继续抚养、原直接法院人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等,都可以使得子女抚养关系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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