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职工产假待遇,分以下两种情况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