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行政处罚算是有污点吗 |
释义 | 不予行政处罚算是有污点,因为不予行政处罚有案底。虽然公安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属于行政处罚类案件,因此仍然适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属于一般治安案件的档案保存期限为30年。 一般和重要的区分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认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案底是对犯罪信息的记录,具体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内容。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责任的承担,不属于对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完成阶段,在行政处罚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否则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产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真正实现,因此执行在行政处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于精神状况的原因,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二)出于行为人年龄的原因,即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该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三)出于对行为情节的考虑,即行为人行为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 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意义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完成阶段。它在行政处罚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否则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产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真正实现,因此执行在行政处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不予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违法情节,但不构成实行处罚条件或具有法定免除处罚条件,因此是会有违法记录的。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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