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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开庭前需要准备些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对于当事人来说开庭前需要准备的工作是:找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合理,反驳对方的证据或者主张。对于法院来说,开庭前需要准备好案件材料、准备好合适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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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