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业委会主任有权解散业委会?
释义
    律师解析:
    无权解散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0: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