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一、哪些情形下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税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二、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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