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是民事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
释义 |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形式。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死亡引起的实际行为,而遗嘱继承则需要被继承人进行遗嘱的订立以及其死亡这两个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此外,还有一个概念叫做“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它是指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必须依赖于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这些民事法律事实的综合作用共同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被称为事实构成。 法律分析 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继承人死亡(事件)引起是事实行为。遗嘱继承必须由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被继承人死亡(事件)两个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才能引起。是另一个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简称“事实构成”)是指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必须因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才能发生。这些相互结合,共同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称为事实构成。 拓展延伸 继承权的法律性质与法律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继承权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涉及到个人财产的转移和继承人的权益保障。从法律角度来看,继承权被认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因为它涉及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然而,继承权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民事行为,因为它涉及到个人意愿和家族关系。在实践中,继承权的行使既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也受到个人自主决策的影响。因此,继承权的法律性质与法律行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理解和平衡这种关系对于确保继承权的公正和有效行使至关重要。 结语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并死亡,是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事实的结合。法定继承是继承人死亡引起的事实行为。继承权既是一种法律行为,也是一种民事行为,涉及到财产转移和继承人权益。继承权的行使受法律规定和个人意愿影响,理解和平衡这种关系对继承权的公正有效行使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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