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军人最新抚恤政策 |
释义 | 2019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提高,包括残疾军人、遗属和退伍军人等各类补助标准都有所增加。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140元,其他各类补助标准也有相应提高。 法律分析 2019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0140元。从2018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结语 2019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得到了显著提高,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可获得80140元的抚恤金。同时,伤残人员、三属、三红、乡老复员军人以及烈士老年子女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也均有所增加。这一提高将为他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新标准下,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分别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也有所增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也得到了提高。这一系列的改变将进一步改善伤残军人及其家属的生活状况。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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