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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程序
释义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有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主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等情形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收回后加注作废字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可以补办吗
    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协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跑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
    二、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农民承包集体所有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如果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落户到了外地,那么该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就不能享有对该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因此需要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做了区别规定,即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按照承包方的意思,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取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意思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收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退回原发证机关,加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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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