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1、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5%、75%、80%;2、未成年居民、大学生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3、低保人员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其中,无生活来源、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原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变;4、异地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中老年居民、低收入人员为50%;低保人员、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为70%。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如下:1、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是由政府补助的;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120元,其余是由政府补助440元;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330元,其余是由政府补助230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欠费停保达到和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在补费后设置半年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