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不可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债务纠纷中,将商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的,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使用撤销权撤销转让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