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过户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只有具备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过户的。双方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证据,具体包括:关于土地转让签订的合同或者达成的协议;卖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买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的产权转移变更凭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另外,还有政府相关受理使用权转让部门的规定提交的材料,具体视当地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