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的居住权期限有多少年?
释义
    房屋的居住权期限,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设立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二、民法典的新兴权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兴权利如下: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三、民法典中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居住权规定有以下这些: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6、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