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逃逸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追逃债务: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