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吊销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人。并且,公司涉嫌犯罪的话,法人代表作为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4)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