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残疾者应当获得一定的工伤保险金和工伤补助金等待遇,但如果工伤责任主体未能给予应得待遇,则工伤残疾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照规定按月足额拨付工伤保险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可以处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 因此,如果工伤责任主体未能给予工伤残疾者应得的待遇,工伤残疾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责令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金和工伤补助金,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