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致残,公司不申请伤残鉴定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工伤致残,公司不给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发生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出现工伤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伤残鉴定怎么做 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是: 1、劳动者递交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 3、专家进行鉴定; 4、出具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等级。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 1、如果对伤残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致残职工的职业病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申请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二种情形: 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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