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辞职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者辞职规定有什么 1、劳动者辞职规定: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辞职有没有补偿金取决于是否满足具体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补偿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被迫提出辞职;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裁员的; 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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