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老人交的医疗保险没到期用去世了给退款吧 |
释义 | 持卡人去世,医保卡的余额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分别是:持卡人医保卡的余额会划入其继承人的医保卡账户中;继承人没有医保账户的,会将余额直接支付给继承人;持卡人没有继承人的,余额将会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1.如果是单位在职工或退休职工参保人死亡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 到当地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终止手续;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医保其死亡后,则由其亲属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终止手续。 手续办理成功后,持卡人的社保卡就注销成功了,卡里面的金额会退回到家属或者指定受益人的银行卡里或现金,社保卡里的金额是可以继承的。 2.医保:参保人去世后,社保卡上的余额如何处理? 如果是单位在职工或退休职工参保人死亡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 到当地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终止手续;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医保其死亡后,则由其亲属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终止手续。手续办理成功后,持卡人的社保卡就注销成功了,卡里面的金额会退回到家属或者指定受益人的银行卡里或现金,社保卡里的金额是可以继承的。 3.其办理流程如下:参保人的亲属携带参保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 死亡人员和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死亡人员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存折复印件)如果死亡人员银行卡(折)已经销户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需提供返还余额的银行卡复印件和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经审核批准后,截至参保人去世当月之前的医保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将返还到死亡参保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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