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在今天,晋江市公安局通报,男子陈某灯煽动陈某东、陈某升,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三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升各行政拘留8天。行政诉讼律师提醒: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每位市民都不要无视法律法规,不要用不理智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