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手续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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