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入学人户分离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上海入学人户分离指的是学生的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 一、上海户口新政策 上海户籍政策,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应届毕业生如果达到上海市政府所规定的标准分72分,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便可在上海进行落户。除此之外还有人才引进落户和居转户新政策。人才引进落户: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二、湖南身份证怎么异地办理身份证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留学生在上海落户口新政策 公司条件基本不变 1、注册地址在上海 2、公司资金: 注册资金在100W人民币以上;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资质: 信誉良好,没有任何征信问题,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存在违规违法情况的公司一般都过不了公司资质审核的,包括一些早期在落户申请时被计入“黑名单”的企业。 注:可在企查查,天眼通查询 如果公司总部在外地,本人在分公司上班,则需满足的条件: 1、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3、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 不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个税必须由社保相匹配,不能因为总部是外地就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注:办理落户必须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所以留学生们在找工作时就一定要问清楚入职公司是否愿意配合你落户,如果入职之后不能落户,只能换工作。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以下学历连续在同一家公司不间断缴纳半年1倍平均工资社保基数 (1)国内双一流本科+世界500强硕士 (2)国内非双一流本科+世界500强硕士 (3)国内双一流本科+非世界500强硕士 (4)国外博士 (5)境外本硕连读 (6)境外500强本科 (7)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注: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在本科阶段累计境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本科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硕士不少于半年 以下学历连续在同一家公司不间断缴纳一年1.5倍平均工资社保基数 (1)国内非双一流本科+非世界500强硕士 (2)境外非500强本科 (3)其他不符合半年一倍的学历 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扽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次新政策新增内容: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 例如宁波诺丁汉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这类学校,境外时间和学分不能低于总的50%。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2)其他必备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本次政策更新重点: 1、回国后首份工作不在上海,但是之后在2年内到上海工作纳税,也是可以落户的; 2、跟旧政相同,毕业后留在海外工作,最好提供工作证明和纳税证明; 3、关于待业时间问题,暂时无确切消息,我们猜测应该和旧政相同,结课后待业累计不能超过2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 4.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5.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6.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报范围。 7.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8.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9.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激励条件(本次新政重点)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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