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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第三者强制险
释义
    机动车辆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辆所有人在领用车辆牌照之前和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投保的一定限额的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车辆损失险赔付是否包括停运损失
    停运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财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间接损失是指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造成的损失以及由这些原因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7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对于直接损失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对于间接损失,不论在责任认定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投保人在同时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三、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首先是责任保险。由于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故可称为第三人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汽车事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是强制的保险,即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所有应当投保的机动车的所有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
    2、这样的强制责任保险除了法定(强制性)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设立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解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且还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
    (2)保险公司开办此项保险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保费与赔付之间总体应做到保本微利;
    (3)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特定人群的投保(拒绝交易);
    (4)保险公司不得将该法定责任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捆绑销售;
    (5)保险金额与保费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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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