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转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么 |
释义 | 婚前转给女方的钱能否要回来视情况而定: 1、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如果赠与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未经女方同意是不能要回的; 2、如果只是为了表达爱意主动给付,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小额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 3、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婚前转给女方的钱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恋爱期互赠小礼物、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恋爱期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分手可以起诉索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