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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的标的不明确合同是否成立
释义
    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不成立。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就不成立。标的是为了确定当事人追求的司法效果的基本内容而要求当事人自己必须予以明确确定的那一部分内容。
    一、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默认:
    (1)
    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非要约人及时告之受要约人承诺已过期,否则承诺是有效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间对标的物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
    (5)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二、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1、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
    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容无从实现,合同也就无法发生效力。标的可能则是指合同中的给付可能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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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