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华侨恢复户口需要以下资料: 1、批准定居通知书、华侨回国定居证、护照; 2、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 3、批准定居通知书、港澳(台湾)居民定居证、通行证; 4、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注销证明; 5、恢复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证; 6、属投靠的出具派出所关系证明; 7、申请报告。 华侨恢复户口申请条件: 1、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向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2、因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须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人员,应当向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申报恢复户口(华侨身份除外); 3、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应当向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综上所述,华侨恢复户口需要以下资料批准定居通知书、华侨回国定居证、护照;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港澳(台湾)居民定居证、通行证;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注销证明;恢复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证;属投靠的出具派出所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 入境定居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入境后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入境暂住的,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