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需要。准备材料:1、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一份,一般可以在出入境管理局现场填写;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证件照一张;3、交验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的户主页,本人页以及变更页均要印。然后找一家具有办理入台证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证》,以获得台湾的入境许可。在递交材料后,如审核无误,将会在7-15天内办理完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